甘肃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7.92万平方公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甘肃省水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长期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甘肃省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2万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59%,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成效和社会经济效益。
近年来,甘肃省积极开展梯田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规模化水土治理工程,实现了山顶林草戴帽,山间梯田缠腰,使以往的“三跑田”变成了保水、保土、保肥的“三保田”,“灰头土脸”的山川沟峁浸润出一派生机和希望。据甘肃省水保部门监测分析,全省现有各类水土保持措施每年可拦蓄径流23亿立方米、拦蓄泥沙2.8亿吨。其中已改造的2873万亩梯田,每年可拦蓄径流近10亿立方米,拦蓄泥沙1.1亿吨,占全省年输沙总量的五分之一,相当于每年节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100多亿元。
水土流失的有效治理,使农业基本条件得到初步改善,农民增产增收有了坚实基础。静宁县八里镇李堡村的李军义,家有6口人,承包经营地21亩,今年在梯田地种植全膜双垄沟播玉米6亩,纯收入1.2万元。他高兴地说:“梯田和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给我们带来了增产增收,我看到了小康的希望。”目前,全省梯田按生产粮食计算,每年可增产150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量824万吨的18%以上。在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中,梯田面积的比例由1990年的24.27%提高到2006年的46.03%,机播、机耕面积也随之大幅提高。据监测分析,在相同立地条件和耕作条件下,梯田与坡耕地相比,每亩梯田可增产40—100kg,平均增产50kg以上。
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还为各地开发特色农业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打造了平台。全省约有30%以上的梯田调整了种植结构,成为提高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在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展旱作农业、优化水资源利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效益。
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了13.42%,小流域的植被覆盖率都在30%以上,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汪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