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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对24个大中型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期,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对24个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大中型项目,要求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生产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于2009年12月底前完成有关水土保持措施。
    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大中型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是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一部分。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从2007年10月开始,水利部组织开展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全国共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56万次,调查建设项目10.48万个,对2.68万个违法违规项目提出了整改要求,对6300多个项目进行了公开通报和曝光。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水利部上报了68个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先后两次对这些重大违法违规项目逐一进行了检查复核,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24个项目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河北省一铁矿项目弃渣无防护措施
 
 
甘肃省一公路项目随意弃渣
 
 
内蒙古一煤矿弃渣无防护措施
 
 
青海省一水电站项目在主河道内弃渣
 
 
一铁路项目在山西省弃渣无防护措施
 
 
黑龙江省一机场项目裸露坡面无植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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