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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龙发电厂(2×3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专项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验收会议
 
 
灰场拦灰坝建设
 
 
厂区绿化
 
 
验收组实地查验
 
 
煤场拦挡防护
 
    贵州大龙发电厂(2×3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于2009年2月21-22日在贵州省铜仁市通过了由水利部组织的专项验收,验收会议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主持。
    贵州大龙发电厂位于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大龙镇,2×300MW扩建工程于2004年2月开工,2006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8年8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2180号文予以批复。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23.7亿元。2007年4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07]115号文批复了《贵州大龙发电厂(2×3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验收会议认为:建设单位水保意识较强,在2003年就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实施了护坡工程、拦挡工程、排水措施、施工迹地恢复、植被恢复等措施,完成水土保持投资4257.7万元,各项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贵州省水利厅,铜仁地区水利局,玉屏县水利局,中国华电集团贵州公司,建设单位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主体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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