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保局对当顺水电站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水保函[2009]12号)通报了全国24家存在严重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单位,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当顺水电站也在其中。接通知后,青海省水利厅高度重视,青海省水保局及时成立专项检查组,于2009年2月25日会同黄南州、尖扎县水保监督站监督执法人员赴黄南州尖扎县当顺水电站就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实地调查,并召开了座谈会,对当顺水电站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对河道内的弃渣进行全面的清理;二是由于河道两岸坡面较陡,弃渣场地的拦挡防护设施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要求完成;三是按有关规定立即委托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四是按水利部规定制定出整改计划和施工进度,并于3月底前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五是尖扎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定时现场监管建设方整改施工情况,省水保局和黄南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将不定期的对整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
当顺水电站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得到了提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水利部规定和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要求。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