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印发《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了全面深入顺利开展本次大检查专项行动,青海省水利厅制订了《青海省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有关单位和大检查专项行动所涉及的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的大通、湟中、湟源、互助、平安、乐都、民和、贵南等重点县。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本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和范围、检查内容和方式、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有关要求。专项行动由水利厅牵头,多部门参加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排查病险淤地坝、制定应急排险避险预案并提出除险加固方案等四项。专项行动总体计划安排2009年3月启动,2009年6月中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9年2月25日~3月15日)为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第二阶段(3月16日~4月30日)为摸底调查阶段,第三阶段(5月1日~6月10日)为抽查总结阶段。
实施方案从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检查,摸清底数,狠抓落实,明确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相关县要在省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淤地坝摸底,并由各县水务局、水保站负责人具体负责,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做到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本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和范围、检查内容和方式、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有关要求。专项行动由水利厅牵头,多部门参加联合组成领导小组。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摸清淤地坝建设现状、排查病险淤地坝、制定应急排险避险预案并提出除险加固方案等四项。专项行动总体计划安排2009年3月启动,2009年6月中旬完成,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9年2月25日~3月15日)为前期准备和启动阶段,第二阶段(3月16日~4月30日)为摸底调查阶段,第三阶段(5月1日~6月10日)为抽查总结阶段。
实施方案从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检查,摸清底数,狠抓落实,明确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相关县要在省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淤地坝摸底,并由各县水务局、水保站负责人具体负责,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做到人员保障、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谢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