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通过长江委审核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家拉动内需精神,做好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2011年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审核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9]4号)要求,2009年2月7日,长江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四川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审核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黄河水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土保持学会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通过认真审核,形成了审核意见,专家组一直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重点工程区域选择符合有关要求、建设目标明确、建设规模及进度安排合理、组织保障有力。3月13日,长江委以长规计【2009】73号文对我省《规划》进行了批复。
本次《规划》范围涉及全省18个市(州)125个县(市、区),项目规划拟通过3年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的建设,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98 km2,坡耕地综合整治面积2.65万hm2。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30.09亿元,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资22.58亿元,坡耕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投资7.51亿元。
四川省水土流失面积15.65万km2(未计入冻融侵蚀面积),占幅员面积的32.38%,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省份之一。《规划》的实施对四川省减轻山丘区水土流失,保障供水水源地生态安全、控制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重要作用。
(贺莉 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