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三期扩建2×300MW机组热电工程水保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3月19日,水利部在山东省肥城市组织召开了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三期扩建2×300MW机组热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肥城市水利局,建设单位国电石横发电有限公司,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的代表。
国电石横发电厂座落在泰山西麓肥城市,处于山东电网负荷中心,一期2×300MW工程是我国首次引进国外设备制造技术和电站设计技术的双引进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1987年、1988年投产发电。二期2×300MW工程是国家八五期间山东省重点技改项目,两台机组分别于1997年5月、11月投产发电。三期2×300MW工程由原二期主厂房向南扩建,于2006年3月开工,本期兴建了厂区建筑物、净化站及供水管线。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2007年12月投产。三期工程总投资24.75亿元。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测、监理、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验收组一致认为:建设单位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验收组建议建设单位要加强运行期灰场及运灰道路水土流失防治,并做好电厂植物措施的管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黄委水土保持局 牛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