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部署2009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全面履行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根据水利部要求和治黄工作总体部署,近日,黄委印发了《关于印发2009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黄水保[2009]3号),对2009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做了部署。
一是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是水利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黄委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水利部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达到了专项行动的预期目标。2009年,黄委将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水保[2009]155号)要求,对黄河流域内水利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的10个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对专项行动中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水利部的其它违法违规项目,督促和协助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跟踪检查。
二是继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随着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的实施,2009年黄河流域公路、铁路、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力度将显著增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要求和2009年水利部流域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2009年黄委督查工作的重点是:
1、推动铁路和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铁路和公路项目一般线路长、动土多、扰动大、难于监管,特别是在黄河流域(片)经过的地段地形地貌复杂,极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因此,2009年要加大对此类项目的督查力度,全面推动铁路、公路行业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2、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8]122号)要求,督促已完工未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对拒不履行验收手续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外,对即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征求意见工作管理办法》(黄水保[2006]6号)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3、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管理。随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日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发展迅速,有效促进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一些监测和监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效果乃至行业形象。因此,2009年黄委督查中将把建设单位是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以及监测和监理工作是否规范,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责令整改。对存在的普遍性和严重性问题,积极做好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
三是充分发挥晋陕蒙监督局的作用,加强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晋陕蒙接壤地区是黄河泥沙尤其是粗泥沙的主要来源区,也是生产建设活动最为集中,人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一直是国家和黄委水土保持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2009年,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和黄委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积极争取重新启动晋陕蒙接壤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并充分发挥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的作用,做好该地区部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编制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规划,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近年来黄委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很大,但是与流域人为水土流失的严峻局面和国家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运行机制不畅、监督执法能力不够、缺乏工作经费保障等。为了扭转被动局面,强化监督工作,2009年黄委将组织编制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规划,通过本次规划,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黄委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增强监督能力,履行机构职能,确保完成水利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提供保障。
五是做好预防监督数据库更新维护,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2008年,黄委结合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开发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数据库和信息服务系统。2009年,黄委将结合监督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继续做好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完善工作,使其不断适应监督管理工作的新需要。同时结合水土保持督查,全面收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数据,做好数据更新,确保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用化,为监督工作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
(黄委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