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利厅与呼和浩特铁路局将组织对呼铁局辖铁路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联合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境内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近日,自治区水利厅与呼和浩特铁路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呼铁局辖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联合检查的通知》(内水保[2009]99号),决定于2009年5月11日至16日,对在建的新建铁路集宁至张家口段工程、京包铁路大同至包头电气化改造工程、新建包头至西安铁路内蒙古段工程、包兰铁路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新建临河至策克铁路工程及呼和浩特铁路东站工程等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乌兰察布市水利局、包头市水务局、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和巴彦淖尔市水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此次检查本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旨在对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帮助建设单位更好、更全面地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治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力争实现开发建设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和谐效果,同时希望通过对呼铁局辖铁路开发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把我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
本次检查以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准备情况为重点,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建设项目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对拒不落实整改意见的建设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督促已建铁路项目尽快申请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