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上报情况的通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目前,《2008中国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取得了部分进展。截至4月30日,已收到并整理了北京、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资料,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海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础资料仍未上报。
为了及时完成《2008中国水土保持公报》,请未上报基础资料的各单位,按照《关于报送<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06]52号文)的要求,抓紧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核实工作,及时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联系人:刘宪春
电 话:010-52231333转616
E-mail:xch_liu@163.com,sbsht@126.com
目前,《2008中国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取得了部分进展。截至4月30日,已收到并整理了北京、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资料,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海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础资料仍未上报。
为了及时完成《2008中国水土保持公报》,请未上报基础资料的各单位,按照《关于报送<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06]52号文)的要求,抓紧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核实工作,及时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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