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批复《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5月5日,水利部以水总[2009]240号文正式批复《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建设内容:(一)为淮河、松辽、珠江和太湖4个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以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西藏自治区、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8个省级监测总站及其75个监测分站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建立数据库及开发应用系统,(二)为全国738个水土流失监测点配置监测设备和建设观测设施。
二期工程实施后,将初步形成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流域监测中心站、省级监测总站及其监测分站为基本框架,以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监测场点为基础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及时动态监测和评价全国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