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督查组对青海省当顺水电站落实水土保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5月11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黄南州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站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青海省当顺水电站落实水土保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青海省当顺水电站负责人的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有所提高,已开展并实施了部分工程和临时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但其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不够详细,设计标准达不到水土保持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督查组针对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整改工作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建议,并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同时,要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水利部水保司和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上报水土保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青海省当顺水电站负责人的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有所提高,已开展并实施了部分工程和临时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但其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不够详细,设计标准达不到水土保持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督查组针对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整改工作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建议,并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聘请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同时,要自觉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水利部水保司和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上报水土保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青海省水保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