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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督查组对青海省部分重点公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受水利部委派,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西宁市、海东地区、平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09年5月12日-13日对青海省部分重点公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青海省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平安-阿岱高速公路、丹拉国道西宁过境公路西段工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认为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平安-阿岱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程实施中能注重生态环境,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到位,取土、弃渣场治理措施基本合理,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管理有序,防护措施切合实际,取得了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为青海省公路建设做出了榜样。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督查组根据丹拉国道西宁过境公路西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情况,提出了相关技术意见,同时要求建设单位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对水土保持方案中已变更的设计,要向审批部门补报变更手续,争取将该工程做成开发建设项目中的示范工程。
 
    青海水保局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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