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发布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云南省水利厅于2009年5月18日,发布了全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2008年,云南水土保持工作突出的成效是:在综合治理方面,新增了9000万元的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抓得紧、落实快,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在预防监督方面,按照新规程规范,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更加严格,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加大、增幅较高;在监测评价方面,省厅审查通过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实施方案》、《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设计报告》,及时发布了《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规范、搜集到的数据成果比较丰富。
《公报》中也指出:坡耕地、开发建设项目仍然是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社会公益类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较低;公路、铁路等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落实、不规范;监督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尤为重要。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