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水利网站6月2日讯(记者 李净云 通讯员 朱晓柯)6月2日召开的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分区治理,不断创新体制,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四项主要任务,努力使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关于如何完成这些目标和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厅长周运龙强调,必须做到六个坚持:一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牢固树立水土资源保护意识,二要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完备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三要坚持分类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效益,四要坚持机制体制创新,凝聚力量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五要坚持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六要坚持做好项目储备,初步建立起云南特色的重点工程建设格局。
在谈到今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时,周运龙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的重要一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云南将认真贯彻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要求,坚决落实陈雷部长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局面》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当前水土保持工作面临的形势,抢抓机遇,求实创新,积极谋划,加快发展,奋力推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参加会议并讲话,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珠江委水土保持处及云南省16个州(市)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2008年云南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2平方公里,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00平方公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万元,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随着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渐深入,全省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了保障;进一步遏制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云南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为水土保持的改革与发展积累了新经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