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部署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6月9日,水利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水利部刘宁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会议宣读了《关于表扬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相关省市和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典型发言,水土保持司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进行了说明。
北京市水务局毕小刚副局长组织相关单位在北京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并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毕小刚副局长指出:要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的会议精神和刘宁副部长的重要讲话,并结合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水土保持工作是水源保护工作和水务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法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重要手段,要抓紧制定《北京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开展试点区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制定试点区县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细则,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严把水土保持验收关,转变重审批轻验收的思想,推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三是采用多手段、多形式、群众喜闻乐见、认知度高的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水土保持氛围。以《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为契机,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北京市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进一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市水务局、环保局、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通知》要求,严把“三关”,提高“三率”,落实“三同时”,实现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落实溯源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北京市水务局办公室、法制处、计划处、建管处、农水处、宣传处、纪检处、市水保总站、北京水务报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水保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