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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市水务局联合举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庆祝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纪念《水保法》颁布实施18周年
 各宣传单位领导合影留念
 
 
 热烈的活动场面
 宣传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
 
 
 云智峰副局长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
 宣传展板一侧
 
   
    2009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纪念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今天上午在呼和浩特市中心新华广场联合举行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庆祝活动。自治区水保局、水保站、水政监察总队、监测站和呼和浩特市水务局、水保站的领导和职工100多人参加组织了这次庆祝活动。
    夏日的呼和浩特,晴空万里,阳光灿烂。新华广场北侧《水保法》宣传场地上空大红气球高悬,气球下悬挂的“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等红色黄字标语十分醒目。宣传台上摆满了各色宣传单,宣传台两侧摆放了10几块宣传展示自治区18年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及监督执法工作、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展板。为了活跃宣传气氛,还专门聘请了礼仪公司的主持人和歌手,向过往行人讲解《水土保持法》有关内容、自治区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介绍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台前来领取宣传单的群众络绎不绝,同时宣传人员还向行人发放宣传单,有的群众还就有关问题请宣传人员进行讲解咨询。呼和浩特电视台、呼和浩特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还专门进行了现场采访。整个宣传场面热烈欢快。据统计,宣传过程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前来咨询的群众有100多人。
    为了做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活动,6月中旬自治区水保局就转发了水利部开展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做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据了解,今天全区各地也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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