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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开展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情况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工程现场检查
 
 
金城江区那马隧道弃碴场整治
 
 
岑溪市北岗隧道南出口弃碴场整治
 
 
富川县鸡岭村取土场未实施治理
 
 
八步区大桂山隧道施工便道未实施治理
 
 
检查情况交流座谈会现场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限期整改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6月17日至21日,珠江委联合广西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在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郭索彦主任的带领下,对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广西段)和洛湛铁路(广西段)等二个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黔桂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广西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和河池市,线路长264.4公里,工程于2009年1月全线开通电气化,并通过了国家初步验收,目前正在申请国家正式验收。洛湛铁路(广西段)全长378.2公里。其中永州至岑溪段广西境内281.8公里,涉及贺州市和梧州市;岑溪至玉林段全长97.1公里,涉及玉林市和梧州市。洛湛铁路(广西段)已建成并于2009年6月18日进行了试运行。
    自2006年至2008年,珠江委、广西水利厅及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对二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的监督执法检查,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本次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南宁铁路局对项目整改工作较为重视,根据水利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水土保持意识和重视程度,开展了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工程点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部分不合理弃碴场的整治措施,并全面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防治效果初步体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整改工作进展较缓慢、部分整改治理措施质量偏低、建设单位未按水利部的要求上报整改计划、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方面。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意识,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相关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积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足额上缴,同时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广西水利厅王春林副厅长和南宁铁路局吴文宁副局长参加了检查情况座谈会。吴副局长表示,南宁铁路局将按水利部的要求,加强自查,加快整改进度,并及时申请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珠江委水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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