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方电厂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取水口区水土保持
灰库区水土保持
厂前挡护与绿化
发电厂区绿化
职工生活区挡墙与绿化
厂区边坡排水与绿化
2009年6月26日,水利部在贵州省大方县主持召开了贵州大方电厂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主持,贵州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毕节地区水土保持办公室,大方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建设单位贵州大方电厂有限公司,评估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程的要求,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取水口、生活区、煤场、发电厂区、灰库区等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评估单位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认为:大方电厂新建工程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大方电厂位于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装机4*300MW。工程于200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 2007年11月整个工程完工。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2005年4月获得水利部批复。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张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