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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对准东煤电煤化工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09]53号)的要求, 2009年6月15日—18日,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组织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昌吉州水利局、项目所在的县(市)水利局,对准东煤电煤化工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神华新疆矿业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神华新疆能源公司准东90万吨/年露天煤矿、鲁能集团阜康电厂一期建设项目、优派能源(新疆)矿业有限公司阜康石庄沟煤矿新建90万吨/年项目等开发建设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是否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主要防治措施,是否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是否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否缴纳了水土保持“两费”等。
    通过检查:大部分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但方案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后续设计、监测、监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未缴纳。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厅已向建设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开发建设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及时上报我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张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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