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七彩云南 水保添绿——推进云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土流失既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水利部部长陈雷明确指出:“保护水土资源既是保护现实生产力,也是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既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子孙后代的长远福祉。”做好云南水土保持工作既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生态立省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云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推进,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008年,云南省的水土保持工作紧紧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四项任务,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22平方公里,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00平方公里。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24个,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40个,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713万元。随着水土保持工作的逐渐深入,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遏制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为水土保持工作改革与发展积累了新经验。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更加有力。全省各地紧紧围绕水利部启动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结合地方实际,通过宣传发动、督察推动、部门联动、行业主动和上下互动,实现了由抓水利行业自身的水保工作向交通、能源、化工、矿山多行业水保工作转变,由本行业本部门单独执法向联合多部门综合执法转变,由主观性、随意性执法向理性化、法制化、规范化执法转变。特别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已成为发改部门审批、核准开发建设项目一个必备的前置条件,这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逐渐规范的集中表现。
  以强化管理为保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圆满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启动后,全省有78个县(市、区)81个项目得到了国家资金扶持,实现了全省16个州(市)、六大流域重点工程全覆盖。为切实把每一个项目实施好,省水利厅加强了制度建设。一是创造性地提出建立施工计划制度,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将施工进度安排到周,做好进度控制。二是建立重点工程招标备案制,在“长治”“珠治”等重点防治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招标备案制,做好工程资金监管。三是建立工程进度周报制度。四是建立工程督察制度,省水利厅会同各州(市)成立了8个督察组,半个月督察一次,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五是建立宣传制度,以简报、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加大向上级部门和全社会的宣传力度。
  以攻坚克难为己任,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加速推进。全省各地项目办积极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学习,钻研世行管理程序和办法,做好与世行及欧盟组织的协调与配合,保障沟通渠道的畅通。去年,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工作会议,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速推进了全省世行项目建设。
  以国策教育为先导,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掀起高潮。全省紧紧抓住水利部在全国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的大好机会,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方案》,省水利厅筹集160万元资金下达各州(市),专项用于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
  以体系建设为龙头,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大力拓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依法相继成立,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省共有包括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楚雄等8个国家级监测分站和德宏等4个省级监测分站在内的监测机构共13个。省水利厅还编制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制定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
  水土保持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有力地遏制了全省人为水土流失,保护了珍贵的水土资源,改善了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存发展状况,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拓宽思路,提高认识,把水土保持工作从微观的行业管理及项目管理提升到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布局规划控制管理等宏观控制上来;建立制度,创新政策,把工作落实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上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七彩云南,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分区治理,不断创新体制,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四项主要工作,努力使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地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把握好六个重点: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牢固树立水土资源保护意识。对国家和全省重大生态安全区域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对生态破坏严重或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特别是对处于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要敢于说“不”,要做好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实施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要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完备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工程、生物、农业、管理措施优化配置、综合治理的技术路线,真正构建起有效、可持续维护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要坚持分类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程效益。滇中地区人口较集中,人为水土流失严重,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是加大开发建设项目预防保护的力度,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对严重水土流失区尽快开展治理,促进生态与经济良性循环;滇东北地区干旱高寒,水土保持工作应继续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态与环境作为主要任务,特别要做好滑坡、泥石流和石漠化防治工作;滇西南和滇西北地区,气候湿润,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相对较好,但地形复杂,切割深,海拔落差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应把提供良好人居环境和保护水源作为重要目标,特别要做好生态修复、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工作,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要坚持机制体制创新,凝聚力量推进水土保持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调动全社会防治水土流失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过程监管与评价体制建设,继续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尽快完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台包括项目公示制等一系列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尽快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抓紧研究出台政策,先搞试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因势利导,千方百计增加水土保持投入。
  五要坚持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科学施治,在不断加强水土流失人工治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生态自我修复,实现“小治理、大封禁”。所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区都要全面实施封禁。同时要加强对生态修复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六要坚持做好项目储备,初步建立起云南特色的重点工程建设格局。争取国家尽快批复云南省澜沧江、怒江等西南诸河4个流域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将其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考虑。在《云南省近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及西南诸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建立起“长治”“珠治”工程稳步推进,西南诸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力跟进的具有云南特色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格局。
 
    作者:云南省水利厅厅长 周运龙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