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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开采造成的生态危害降到最低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就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工作接受陕西日报专访
 
    记者:能源资源开发在给我省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特别是在陕北地区尤为严重。我省此次《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张秦岭:我省是全国能源大省,近年来,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在带动我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我省本就脆弱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遭到更加严重地破坏。据调查,我省因煤炭开采直接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5万多公顷,年增速超过45平方公里,其中塌陷区造成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陕北油气田开发因开挖、压埋、扰动直接破坏地貌植被面积达数十万公顷,排放弃土弃渣1.5亿多吨,年新增水土流失量达1800万吨。据估算,全省每年因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水土流失造成经济损失在25亿元以上。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也是有法可依的。国家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于1993年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制度。1994年,我省出台了《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在全国首家开征了水土流失补偿费。当时确定每平方米收取0.2-0.5元补偿费,走在了全国前列。然而经过15年的发展,别的省市补偿费大都已到了2-3元的时候,我们还沿用过去这个标准征收,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环境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党的十七大报告和中央三个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多渠道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省政府2007年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提出修订老办法,尽快建立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建议。
    记者:新的征收办法主要内容和特点都有哪些?
    张秦岭:一是征收方式改变了过去一律按损坏面积计征补偿费的方式,符合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二是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新《办法》确定按照原煤陕北每吨5元、关中每吨3元、陕南每吨1元,原油每吨30元,天然气每立方米0.008元的标准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三是为方便企业交纳,降低行政成本,新《办法》规定水土流失补偿费由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企业所在地地税部门代为征收。四是为了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资金分解比例新《办法》规定:按照征收总额省级40%,市、县两级60%的比例划解使用。省直管县征收总额的50%的留本级使用。五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杜绝了各部门为各自利益搭车收费。
    记者:本次征收会不会进一步加剧被征收企业的负担?有钱了,下一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张秦岭:《办法》草案出笼后,经过多次修改和广泛征求意见,也征询过神华、长庆、延长、陕煤等我省内大型企业意见,大家的反映是积极的。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有明确依据,大家也表示理解和支持。为了给《办法》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我们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专家在省内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联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开展了《能源开发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研究》课题,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翔实调研,对补偿标准进行了研究和测算,并上报省物价局批准,相比较企业生产成本,经科学测算这个比例是企业完全可以接受的,不会加剧企业的负担。像神华集团,过去就在每吨煤的成本中提取1元基金用于当地环境的改善,近年来原本就准备提高到每吨5元,相比较企业生产成本,新标准企业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新《办法》实施后,经测算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开采每年可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15亿元以上,不但可以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土保持的投入,还可以解决中央水土保持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提早动手,将安排布置全省能源开发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把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宣传中心 苏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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