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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颁布执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使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持和建设工程档案进一步实现精细、规范化管理目标,青海省三江源办公室邀请省档案管理专家,组织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局、省环保局、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诚鑫招标公司、陕西省监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结合近年来工程建设实际认真组织编制《青海三江源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并于近期和省档案局联合正式颁布执行。
    《青海三江源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包括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持和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会计管理规范、设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声像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招投标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及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共14个部分,《青海三江源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范》,从管理组织、档案归存、分类编号、归案组卷、档案验收、档案移交、档案保管、适用范围、职责范围、归案项目、保管期限等不同角度提出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要求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项目验收前务必规范档案资料,并进行档案验收,把档案收作为项目验收的先决和必要条件,切实规范档案管理,把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青海省水保局治理处 孙海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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