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7月16日,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组织北京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召开了“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会”。在京部分水土保持方案甲级编制单位和15家水土保持方案乙级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和编制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介绍了北京市正在试行的公路、房地产、输变电、水利、矿山开采、土地整理六类行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的要点。六类行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在原国标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针对六类行业的不同特点,增加了36项指标,更加严格的控制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
会议对北京市水务局、环保局、发展与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同意意见。没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同意意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后方可申请项目立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负责人对北京市下阶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并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新国标,执行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进一步提高方案编制的速度和质量。
与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相关负责人认为,导则针对六类行业不同特点提出不同的水土保持防治要求,是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的,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导则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三个委办局的联合发文明确了水保方案作为环评的前置条件,力度大、可操作性强,对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