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4线祥云至澜沧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验收会议现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场检查
公路沿线骨架护坡及植被恢复
公路沿线改河
弃渣场复耕
公路沿线植被恢复
2009年7月22日-23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云南省昆明市主持召开了国道214线祥云至澜沧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大理州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国道214线祥云至澜沧江公路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弥渡、南涧三县境内,主线全长110.13公里,另建弥渡和南涧连接线共长4.40公里。全线分段采用一级和二级公路建设;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2008年5月完工,工程完成投资25.37亿元。
会议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会议认为:云南省交通厅及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依法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合理,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有效减少了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
会议期间,牛崇桓副司长指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建设生态公路、景观公路和文化公路的理念;要加强取、弃土场排水设计及边坡防护设计,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植被恢复应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化植物措施品种,力争实现公路景观化和水土流失防治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