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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开展长江流域2009年度第一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长江委组织两个检查组分别对四川、重庆、湖南、江西4省(市)开展了2009年度第一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由长江委水土保持局负责,抽调了部分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参加。水土保持局在总结分析往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和水利部确定的重点行业,经与地方水行政部门沟通意见并初步调查摸底后,选定了涉及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火电等9个行业部门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21个生产建设项目作为本次检查对象,其中新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督察6个。
    检查结果表明:所检查的生产建设项目均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落实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大多数生产建设项目依据方案及实际情况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在防治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检查组发现一些生产建设项目仍存在后续设计落实不好;水土保持措施特别是临时措施落实不到位;重大变更手续不完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滞后或不规范;向流域机构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不及时准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滞后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在现场与各建设单位召开了座谈会,提出了整改要求。
    检查结束后,长江水利委员会正式行文向有关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同时将检查意见抄送了各生产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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