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晋陕蒙监督局对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进行水土保持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7月25日-26日,根据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要求,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组织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府谷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对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督查。
陕西府谷清水川电厂位于榆林市府谷县清水川乡,一期工程建设2*300MW,工程占地面积88.90km2,总投资29亿元。建设单位为陕西清水川发电有限公司,主体工程于2005年11月开工建设,2008年4月完工,建设区面积43.55hm2。2005年,水利部以水函[2005]130号文批复《清水川电厂水土保持方案》。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有关情况汇报,并通过询问、交谈等方式,摸清了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随后,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清水川电厂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组现场形成了《清水川电厂水土保持督查意见》,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督查组认为,清水川电厂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实施了大部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对防治水土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黄河水利委员会、当地水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曾多次对该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督查,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认识逐渐提高,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根据督查情况,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对贮灰场道路区、二期预留场地、弃渣场区的植物措施尽快实施补植补种,尽快疏通3#弃渣场排洪渠道、及时清理储灰场临时堆灰等。
建设单位表示,会后将认真落实本次水土保持督查意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项目建设人为水土流失,为下阶段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黄委会晋陕蒙监督局 武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