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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包头市金峰露天煤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执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经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调查核实,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金峰露天煤矿项目水土保持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精神,2009年7月28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晋陕蒙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包头市水务局、水保站及土默特右旗水务局等单位,对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金峰露天煤矿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金峰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井田面积0.90平方公里,地质储量为1140万吨,可采储量为868.68万吨,设计年生产能力60万吨,服务年限13.16年,总投资9711.49万元,采用露天方式开采,于2007年5月正式开工, 2008年9月投产。
    在对照2008年下发的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整改通知,现场检查、座谈以及听取了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后,督查组认为,自2008年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后,建设单位提高认识,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落实了整改意见,生产与生活区治理效果明显,取得了较好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督查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一是优化施工工艺和组织管理,做到有序开挖与堆放,尽量减少扰动面积;二是对弃渣场较陡的坡面进行削坡,抓紧植物措施的实施,减少裸露面;三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完善临时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表示会后将认真落实督察组意见,并在今后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把水保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通讯员: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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