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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弃渣场
 
 
验收会场
 
    2009年8月7日,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由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主持,江苏省水利厅、无锡市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及运行单位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技术评估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监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境内、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宜兴市西南郊约100km的铜官山区,电站装机容量为4×250MW,年发电量14.9亿kw.h。工程规模为大(Ⅰ)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工程概算总投资47.63亿元,实际总投资41.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5.5亿元。工程于2002年4月开始前期施工,2003年8月主体工程开工,2006年7月下水库开始蓄水,2007年6月上水库开始蓄水,2008年12月四台机组全部投入运行,建设总工期为81个月。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88.13 hm2,工程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80.1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276.43 hm2,直接影响区3.73 hm2,较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减少7.97 hm2。
    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并重的原则进行治理,达到了人与自然相和谐,将电站建设成“优质、高效、绿色、环保、旅游型电站”。
    水利部太湖局及江苏省水利厅领导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给予高度评价。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在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间,根据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全面树立绿色环保和生态理念,使生态环境建设与水电开发齐头并进;二是认真实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采取严格的监理手段;三是在工程建设中加强管理,专门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优化工程设计技术方案,尽可能减少扰动土地面积和挖填土石方量,保护原有地表植被,取得了很好的防治效果,整体水保设施已发挥效益。宜兴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工程是电力行业在江苏省优良的工程,建议向水利部推荐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为江苏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江苏省水土保持办公室  高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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