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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顺利通过水利部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8月18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在北京召开水利行业标准《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水土保持司张学俭巡视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中国水利学会,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北京林业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广西、云南、贵州省(自治区)水利厅,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19人。
    《规范》的主管机构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主编单位为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专家组对《规范》的编制成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规范》符合有关标准编写的要求,在我国南方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必要性、迫切性、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同意通过审查,并要求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标准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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