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司在山西召开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研究解决当前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促进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于2009年8月17-1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黄委水保局、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和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7省(区)水保局(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30余人,水土保持司副司长张新玉主持会议并做了总结讲话
与会代表就当前淤地坝工程从前期工作、招投标、监理、施工、资金、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建设与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统一认识。会议还对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以及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会上,山西省水利厅就加强淤地坝安全运行管理、落实病险淤地坝安全监管的措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认定工作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山西省大宁县专题介绍了县人民政府出台的落实淤地坝运行管护经费的做法及有关管理办法。
张新玉副司长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在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淤地增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交通、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的显著作用。同时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淤地坝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建设中必须强化安全意识、树立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前期工作,狠抓工程质量,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促进黄土高原淤地坝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效益;对威胁下游人民群众安全的病险淤地坝,地方政府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展除险加固工作,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并要求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意见,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更好地指导各地淤地坝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