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8月20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农字[2009]1795号文,对《内蒙古自治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规划》进行了批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试点工程和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其中:在86个旗(县、区)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159条(片),新增治理面积3830.93km2,新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3631处;在54个旗(县、区)实施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136片,综合整治面积260.20km2;在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22条重点支流的19个旗(县、区)43条小流域建设淤地坝461座,维修加固骨干坝34座。规划建设工程总投资26.54亿元,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投资16.91亿元;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投资4.52亿元;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投资5.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