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山川更秀美——湖北省利川市扎实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记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 (通讯员 覃颖)位于鄂西南边陲的湖北省利川市,是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和防治区。近年来,该市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树立宣传首位意识,强化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在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概况
利川市位于鄂西南边陲,与重庆市黔江、彭水、石柱、云阳、奉节等县(市)接壤,国土面积4612平方公里,辖6乡、6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开发区,总人口88万余人,总耕地面积114万亩,荒田荒坡108.54万亩,林地330.66万亩,草地1.08万亩,水域6.89万亩,非生产用地11.41万亩,难用地7.79万亩。该市地处云贵高原东北延伸部位,山地、峡谷、丘陵、山间盆地和河谷平川相互交错,境内主要河流“两江山河”(即清江、郁江,毛坝河、建南河、梅子河)分属长江、乌江和三峡库区三大水系,有小流域161条。
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以及长期以来人力、资金的缺乏,当地的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根据2000年卫星遥感资料,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1976.4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2.9%,是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和防治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耕层变薄、耕地切割,土地生产力和利用率不断下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1995年起,该市开始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通过分期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6年,该市被列入全国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2008年,该市正式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并成功争取到总投资达4271万元的“长治”八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目前,革命老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
由于特殊的地理条件以及长期以来人力、资金的缺乏,当地的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广。根据2000年卫星遥感资料,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1976.4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2.9%,是湖北省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和防治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耕层变薄、耕地切割,土地生产力和利用率不断下降,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1995年起,该市开始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简称“长治”工程),通过分期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6年,该市被列入全国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2008年,该市正式实施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并成功争取到总投资达4271万元的“长治”八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目前,革命老区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
执法监督有声有色
水土保持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为了调动全社会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的积极性,自《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利川市水土保持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预防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违法案件,使水土保持工作开始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在宣传方面,市水保局每年都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形式,立足面向领导、面向城市、面向农村、面向建设项目、面向资源开发企业和个人的“五个面向”,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的水土保持观念、水土忧患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近十年来,该市共出动宣传车150辆/次,印发宣传册、宣传单36000余份,制作永久性标语300余条,书写临时性标语10000余条,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在治理区、城镇和主要工矿区达到了100%。
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方面,市水保局对生产建设项目的人为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申报、审批和实施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自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共督促有关单位编制、申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8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64个,审批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74个,验收建设项目6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100%,编报率达到100%,审批率为100%,合格率在95%以上。同时,该市又把征收水土保持“两费”工作作为防治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该市的监督执法体系得到了逐步完善,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三权”(收费权、审批权、监督权),加大了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4件,案件查处率达100%,案件满意率达95%以上。
在宣传方面,市水保局每年都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形式,立足面向领导、面向城市、面向农村、面向建设项目、面向资源开发企业和个人的“五个面向”,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民的水土保持观念、水土忧患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近十年来,该市共出动宣传车150辆/次,印发宣传册、宣传单36000余份,制作永久性标语300余条,书写临时性标语10000余条,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在治理区、城镇和主要工矿区达到了100%。
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方面,市水保局对生产建设项目的人为水土流失状况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申报、审批和实施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自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共督促有关单位编制、申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8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64个,审批开发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74个,验收建设项目6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100%,编报率达到100%,审批率为100%,合格率在95%以上。同时,该市又把征收水土保持“两费”工作作为防治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
经过近十年的探索,该市的监督执法体系得到了逐步完善,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明确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三权”(收费权、审批权、监督权),加大了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4件,案件查处率达100%,案件满意率达95%以上。
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水土流失治理是水土保持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多年来,该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形成综合的防护体系。在工程措施上,注重坡改梯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在生物措施上,充分考虑当地的水土 资源条件、群众利益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灌则灌,宜农则农,宜草则草;在工作中以国家和市重点治理项目为龙头,加大了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
十多年来,该市采取兴修基本农田、营造水土保持林、建塘坝等措施,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25.23平方公里,占国家下达治理任务的100.1%,平均保存率达84.4%,森林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0.5%提高到37.6%,交验的小流域林草植被率达56%,林草面积均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全市开展重点治理的36条小流域,有29条达到初步治理效果并通过了验收。据国家最新公布的土壤侵蚀卫星遥感调查结果,该市水土流失面积已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1976.44平方公里下降到2007年末的1351.21平方公里,治理效果显著。
十多年来,该市采取兴修基本农田、营造水土保持林、建塘坝等措施,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25.23平方公里,占国家下达治理任务的100.1%,平均保存率达84.4%,森林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0.5%提高到37.6%,交验的小流域林草植被率达56%,林草面积均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以上。全市开展重点治理的36条小流域,有29条达到初步治理效果并通过了验收。据国家最新公布的土壤侵蚀卫星遥感调查结果,该市水土流失面积已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的1976.44平方公里下降到2007年末的1351.21平方公里,治理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