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要求,北京市全力推进能力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北京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北京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延庆县、怀柔区、密云县、门头沟区作为第一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区县。
《北京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从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考核验收及职责分工提出明确要求。计划通过两年时间,全面加强法规制度能力建设、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宣传培训能力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现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到10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100%以上。市水务局将成立考核验收小组,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试点区县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打分结果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上通报,并作为年度安排区县生态建设投资额度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试点区县,核减生态建设投资额度。
北京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