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三江”流域(云南部分)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泥石流冲积扇
沿江植被破坏严重
2009年9月22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与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责任书,正式启动“三江”流域(云南部分)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云南省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环保厅、国土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测绘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省级有关科研单位、大学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规划涉及的州(市)政府领导参加了会议。
“三江”是云南省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的统称,其中澜沧江、怒江为国际河流,出境后进入缅甸。“三江”流域面积23.16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45%,涉及14个州(市)的87个县(区)。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在云南境内自北向南并行奔流170多公里,穿越在担当力卡山、高黎贡山、怒山和云岭等崇山峻岭之间,澜沧江与金沙江的最短直线距离66公里,澜沧江与怒江的最短直线距离不到19公里,形成世界上罕见的“江水并流而不交汇”的“三江并流”奇特自然地理景观。
“三江”流域内自然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但大部分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切割剧烈,山高谷深,加之土地开发利用方式不甚合理,导致“三江”流域(云南部分)水土流失加剧,农业生产条件降低,生态环境恶化,严重制约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8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怒江州召开加快怒江发展的专题会议,秦光荣省长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怒江、澜沧江、金沙江水土流失严重河段的调查力度,尽快编制‘三江’水土流失治理的相关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确实推进“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省发改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最终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个部门指责,力争在2010年1月20日前编制完成规划并上报云南省政府。
云南省水利厅 朱晓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