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扶持水保生态民营大户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忻州市是山西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市之一。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鼓励和扶持民营水保治理大户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四荒”地治理步伐,营造山川秀美的新忻州,日前,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财政局、市水利局联合制定的《忻州市扶持水保生态民营大户的办法》(忻政办发〔2005〕172号)。
该《办法》规定,对承包国家或省水保重点治理项目区的大户,每年的扶持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对承包非国家或省水保重点治理项目区的大户,如果其年治理度达到规定要求、当年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水保骨干工程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经县级水利水保部门批准、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具备规范的工程设计、质量达标,将分五级给予扶持。
同时,该《办法》明确了资金扶持范围和资金扶持原则,规定了对不同区域的大户从不同的渠道筹措资金予以扶持,以及有关部门对大户进行技术扶持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制定了严格的验收制度,并对资金拨付和管理、绩效考核、林木间伐和保护措施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