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热电厂5#、6#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1月3日,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在广东省茂名市组织召开了茂名热电厂5#、6#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广东省水利厅,茂名市水务局,茂南区水务局,建设单位茂名热电厂,评估单位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主体设计、监测和监理单位的代表。
茂名热电厂始建于1958年,1993年茂名热电厂计划建设5#机组,5#机组为1×200MW燃煤机组,2001年8月动工建设,于2003年5月建成投产。6#机组为1×300MW燃煤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于2004年7月19日动工建设,2007年5月建成投产。
建设单位由于客观原因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组及与会代表通过查勘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监测、评估单位的汇报,认为建设单位有较强的水土保持意识,在工程建设中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防治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