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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强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0月,浙江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做好与当地电力部门沟通衔接,切实落实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通知要求,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单位编制,报告表由持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的单位填写。水土保持方案可按地区分批打捆编制和报批。
 
    通知明确,220kV和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所需资金应纳入工程概预算;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一并开展,工程监理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监理专门篇章;水土保持监测由建设单位自行安排,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总结报告中应有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工程投产后6个月内应提请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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