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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后石电厂三期#7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09年11月23日至24日,水利部在福建省厦门市组织召开了漳州后石电厂三期#7机组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福建省水利厅、漳州市水利局、龙海市水利局等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华阳电业有限公司,评估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监理、监测和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漳州后石电厂三期#7机组扩建工程是在电厂一二期工程6×600MW机组基础之上的扩建项目,工程建设1台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海水脱硫和烟气脱硝装置,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主厂房、升压站、供排水系统、输煤廊道、厂区护岸堤工程、灰场、淡水管线工程及施工场地等。工程于2004年3月开工,2008年7月建成并网发电。
    验收会议认为,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能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变更备案等工作;在工程建设和试运行阶段,积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达到了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已基本落实,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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