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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刘宁副部长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刘宁作总结讲话

同志们: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14次会议在武汉成功召开,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湖北省李鸿忠省长到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主任委员蒋巨峰省长作了十分重要的主旨报告,秘书长蔡其华主任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7省(市)委员或代表交流了各地的治理成效与经验,有关部委的委员或代表也发表了重要的意见。


  概括起来,本次会议主要取得了以下四项主要成果:一是系统总结了“长治”工程20年的巨大成就。长江上游四大片水土流失面积显著减少,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首次实现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变。二是充分交流了上中游各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做法。七省(市)高度重视“长治”工程建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出了各具特色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明确了今后的发展目标。蒋省长在报告中全面部署了“十二五”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并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长江上游“四大片”和其他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实现初步治理的宏伟目标,增强了做好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四是提出了持续发展的建议。会议决定,会后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名义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加强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建议,尽快启动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大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等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工程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总结了经验,分析了形势,明确了目标,增强了信心,达到了预期目的。在会议结束之际,我受委员会和主任委员蒋巨峰省长的委托,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总结,大力弘扬“长治”工程20年取得的显著成效与成功经验


  “长治”工程是我国少数几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之一。20年来,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四川、云南、贵州、甘肃、陕西、湖北和重庆等七省(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奋斗和持续努力,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治”工程治理范围由最初的61个县扩展到近200个县,中央投资由最初的每年4000万元增加到每年5亿多元,累计投入15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近10万平方公里,其中中央投资34亿元。


  20年来,“长治”工程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50%,坡耕地减少了近80%,基本消灭了荒山荒坡,有林地面积增加了40%,林草覆盖率提高了30%,有效解决了1000多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三峡库区、嘉陵江中下游和陇南陕南等长江上游“四大片”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6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53万平方公里,下降了15%。


  20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长治”工程得到项目区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被老百姓赞誉为党和国家的“德政工程”、“致富工程”和“民心工程”,已成为长江上游生态建设的品牌、水土保持事业发展的不朽丰碑,发挥了很好的生态示范作用和效益。20年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下述几方面经验值得大力倡导。


  第一,坚持发挥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在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领导协调作用。20年来,作为“长治”工程的领导核心,先后召开过14次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了水土流失防治中的很多重大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水保重点工程投资的不断增加、受益范围的不断扩大。1990年,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建立长江上游四片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的报告》,启动实施了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工程。1994年三峡工程开工建设后,国家和地方更加重视长江上游特别是三峡库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长治”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2004年,时任主任委员的四川省张中伟省长给国务院领导呈送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作的建议》,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和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加强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2006年长江流域首个利用外资治理水土流失的项目——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在长江上中游启动实施,2007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启动实施。


  不仅如此,各省在高度认可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比照这一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了省、地、县三级水土保持委员会。各地高度重视“长治”工程,将其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了明确的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力抓,一级干给一级看,一届接着一届干,保证了“长治”工程的持续建设、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


  第二,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水土资源,破坏容易治理难。“长治”工程实施伊始,就明确提出了防治结合的原则,并将能否有效控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长治”工程立项的首要条件。20年来,各省项目区始终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切实加大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力度,实现了由单纯治理向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综合防治转变,流域内原来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得以根本性扭转。概览这些有效的做法: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长江流域发挥水热条件较好的优势,率先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作,为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目前,在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等开展了大面积的封育保护,有效修复了植被和生态,涵养了水源。二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在三峡库区、金沙江流域、长江源头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等,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三是积极开展滑坡泥石流预警工作。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组建十多年来,坚持站点预警与群测群防相结合,成功预报处理滑坡泥石流264起,撤离和转移群众3.8万人。特别是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成功预报了甘肃文县关家沟泥石流,挽救了200多人的生命,为抗震救灾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20年的“长治”工程建设,就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重要实践。源自于此的指导思想,注重生态建设与民生发展相结合,明确提出了符合项目区实际的人均1亩基本农田、半亩经济林果的奋斗目标。工作中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听取群众意见,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因地制宜采取了以坡改梯和经济林果为重点,配套建设坡面水系、田间道路,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在投资安排上,中央补助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坡耕地改造、坡面水系建设、农田生产道路和经济林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措施倾斜,提高了工程的综合效益,促进了群众增产增收。以四川凉山州为例,该州通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发展烤烟、蚕桑、石榴等特色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9年的450元提高到2008年的4400元。20年来,项目区群众得到了实惠,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第四,坚持创新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长江上中游人多地少,降雨量大,坡耕地分布集中。“长治”工程在坡耕地改造过程中,探索出了先进实用的新技术——坡面水系工程,大大增强了梯田抵御水旱灾害能力,提高了粮食增产能力。坡面水系工程由截水沟、蓄水池、水窖、沉沙池、排灌渠等组成,拦截、分流、蓄积、排泄坡面径流,防止冲刷和泥沙下泄,能有效保护农田。据四川省水土保持局测算,该省坡面水系工程每年拦截的泥沙达1600~2500吨/平方公里,占土壤侵蚀量的45%。


  同时,“长治”工程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形成了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成功模式。比如,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以抢救耕地资源为主要目标,以建设基本农田为突破口,进行立体高效农业开发;三峡库区以提高区域人口环境容量为目标,改造侵蚀劣地,发展经济林果;嘉陵江中下游在建设基本农田的同时,大力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完善坡面水系;陇陕土石山区优化资源配置,治理开发“四荒”资源,促进群众脱贫致富。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像四川宁南骑骡沟、贵州黔西驮煤河、湖北秭归县周坪河、云南元谋张二村、甘肃成县王沟、陕西凤县李家沟等效益显著的典型小流域。实践证明,“长治”工程多年探索、坚持的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是正确可行的。


  第五,坚持不断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机制。在“长治”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工程建设机制,促进了工程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在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项目整合力度,提高了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贵州贵毕公路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和各投其资、各记其效的治理模式,整合了水利、国土、林业、农业、扶贫、以工代赈等相关生态建设项目,加快了大示范区建设进程。二是社会参与。各地积极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提供技术服务,通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和承包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涌现出四川广安欧阳晓玲、湖北武汉王更强、重庆市万盛区花国军等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大户,实现了国家治理水土流失、群众增收致富的双赢。三是示范带动。20年来,“长治”工程陆续建设了贵州毕节、四川广安、云南楚雄、重庆万州、湖北宜昌、陕西商洛、甘肃陇南等一大批水土保持大示范区,打造了贵州龙里、云南大春河、重庆万盛、湖北李西河等一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财政部和水利部命名了80个水土保持示范县、500多条示范小流域。这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充分展示了水土保持的理念、技术、措施、模式和效益,为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建设塑造了样板、打造了模式。


  第六,坚持工程项目严格规范管理。20年来,“长治”工程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从委员会办公室到各省、各重点县,从工程立项、规划、实施、检查验收,到预防保护、科技推广等方面都制定了规章制度,建立了“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择优扶持原则,积极倡导“领导苦抓、部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保证了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平衡、健康发展。大力推行群众投工承诺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种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保证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极大地激发了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实行严格的年度检查制度和验收制度,随机抽查工程数量、质量和财务状况,实地核查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保证了工程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逐步创造了一批生态建设品牌工程,树立了水保工程建设的品牌意识。


  二十年来“长治”工程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全流域仍有50多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和1.5亿亩坡耕地亟待治理。长江上中游仍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治理任务繁重而艰巨。


  
二、继往开来,努力推动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长江上中游地区是需要保护的重点生态区,也是我国的重要生态屏障,其水土流失状况和生态质量对长江上中游地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重大。这次会议形成的重要共识之一就是:长江上中游的水土流失问题不仅直接威胁该区域生态安全,同时也关系长江流域众多控制性枢纽工程的运行安全,影响着中下游广大地区的防洪安全,事关长江流域乃至南水北调受水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危。众所周知,长江流域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之一,是亚太地区的重要门户,同时也是贫困和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水土流失最为严重、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宏伟目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加强生态保护、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做出了战略部署,近年来,国家又相继制定了长三角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统筹城乡发展等一系列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和意见。这些都要求长江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必须与流域和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特别是要与“十一五”和正在编制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协调,以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因此,我们要在“长治”工程20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努力推动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


  上午,主任委员蒋巨峰省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思路、总体目标与工作部署,秘书长蔡其华主任提出了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原则要求、通盘打算和具体安排,会后大家要认真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共同努力做好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在此,我再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强调:


  第一,进一步发挥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作用。“长治”工程之所以取得辉煌成就,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各级地方水土保持委员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继续发挥委员会层次高、影响大的优势和领导协调作用,形成多行业、多部门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新局面,推动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要尽快落实中央连续三年一号文件关于建立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要求,结合长江上中游水电等资源开发情况,积极推广陕西省资源开采水土流失补偿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加快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三是积极推动新项目的立项建设。长江上中游坡耕地、革命老区、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土流失地区,急需加强治理,要大力推动这些工程的尽快实施,确保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持续推进,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第二,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会的长江上中游七省(市)是国家实施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重点地区,公路、铁路、电力、矿产等大批生产建设项目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压力。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政策,依法严格监督管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配合《水土保持法》修订工作,抓紧完善和健全地方水土保持法规和规定。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责任感,提升水土保持执法水平。进一步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不利于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的项目要限批缓批。在影响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区,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严重破坏或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要果断叫停。同时,对水土保持方案不能一批了事,还要全过程监督生产建设行为,全面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第三,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长治”工程20年的成功实践为大规模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树立了很好的样板。在此基础上,如能更进一步,则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若不能持续推进,则必然会功败垂成。因此,各地要更加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加强领导,创新机制,落实资金,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要继续组织实施好流域内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和云贵鄂渝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等几项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同时要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工程。还要结合工程实际需求,国家现行投入政策和综合效益目标,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统筹考虑泥沙控制、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防治、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统一规划水系、道路、农田、村庄、垃圾处理和绿化美化,统一整治,减少入江泥沙,有效控制面源污染,促进和保障新农村建设与发展。各地要积极出台封山禁牧政策,完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区要继续实施全面封禁,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改善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第四,进一步加强监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快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确保工程如期投入使用并良性运行。要积极推动并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水土保持普查相关工作,摸清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家底,科学评价治理成效和水土流失发展趋势。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监测网络运行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工作经费。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动态监测,发布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公报。要继续做好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建设,加强上游特别是地震灾区的滑坡泥石流监测预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扩大监测成果的运用范围,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生态建设。同时,要抓紧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三峡库区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的报批,进一步完善流域规划体系;认真落实《全国水土保持科技发展纲要》,加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发展的基础理论和水土流失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和推广;继续推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为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提供交流平台。


  第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要以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长治”工程20年的治理成效,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为水土保持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努力探索新时期水土保持宣传的有效形式与方法,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要,组织编制好水土保持科普教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位委员、同志们,回顾过去,“长治”工程成就显著,展望未来,水土保持任重道远。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指导协调下,在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七省(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工作一定会再上台阶、再创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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