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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拟定首批13个省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苏水农〔2009〕37号)文要求,江苏省13个市初步拟定了浦口区、滨湖区、铜山县、溧阳市、常熟市、如皋市、连云区、金湖县、东台市、仪征市、句容市、泰兴市、泗洪县13个县(市、区)为省级第一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按照要求,被列入的县(市、区)要充分理解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监督能力管理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市、区)详细的工作方案上报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能力建设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建全管理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江苏省水土保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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