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水土保持植被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会 场
2009年12月17日,由陕西省榆林市水务局主持,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召开了《陕西省榆林市水土保持植被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成立了由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有绪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教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教高等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科技合作处关于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和主要编制成果等方面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经过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后认为,《规划》目标明确,布局科学,数据详实,方案可行,投资估算合理,具可操作性。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
陕西省榆林市位于黄河中游粗沙多沙区、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计委和水利部(1988年)1号令确定的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按照榆林市提出的“南治土、北治沙、全市重治水”的战略部署,及时开展水土保持植被建设规划已显得十分必要。
规划区域面向榆林市各个县区、各个流域以及各种地貌类型(黄土区、风沙区和砒砂岩区)。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21年),分为近、中、远三期,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6年),中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10年)。根据榆林市的具体情况,植被建设的近期目标是完成人工林草植被建设 353576.82hm2,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2568.73hm2,共计376145.55hm2,林草覆盖率新增3.16%(其中森林覆盖率新增2.81%);中期目标是完成人工林草植被建设253932.44hm2,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6208.45hm2,共计270140.9hm2,林草覆盖率新增2.26%(其中森林覆盖率新增2.01%);远期目标是完成人工林草植被285361.49hm2,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8214.56hm2,共计303576.06hm2,林草覆盖率新增2.54%(其中森林覆盖率新增2.26%)。通过植被建设,林草覆盖率总共新增7.96%(其中森林覆盖率新增7.08%),从而有效遏制榆林市严重的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植被建设的生态作用,并为充分开发植物资源、形成产业化布局奠定良好基础。
专家组认为,《规划》提出的适地适树、乡土树种为主,造林绿化与封育结合,植被建设与生态经济发展结合的指导思想十分正确;根据划分区域和立地类型配置相应的林草植被恢复模式的设计比较科学;将水土保持植被建设与未来生态经济及产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具有创新性。抓紧做好这一规划的实施,对于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