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研究课题通过合同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2月18日,由浙江省水利厅立项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的《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和《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分类验收规定》两项科研课题通过了合同验收。来自省水利厅水保办、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地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议。
《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是遵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浙江区域特点,在总结分析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该技术导则结合浙江省实际,对方案编制的基本规定、项目基础资料、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界定、防治目标确定、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该强化的作了强化、该明确的进行了明确、该简化的作了简化。如在规程中,对水土流失预测,结合浙江省已开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已有监测成果,对各类型、各区域、各地块的扰动后侵蚀模数取值给出参考值;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典型设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块、不同措施类型分别做出具体设计要求;对独立费用计算,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做出详细规定;对后续设计给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等。
《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分类验收规定》遵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浙江省区域特点和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验,提出了适合浙江实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分类管理制度,对部分较简单、不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提出了简化操作方法、验收报告编制要求、验收程序等。
两项目验收组听取了项目组的情况汇报,经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后认为:项目成果研究内容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技术路线和方法正确,取得的成果具有实用性,全面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符合合同任务要求,同意通过合同验收。
该两项课题成果通过合同验收后,将根据验收会上专家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并报批后试行。二项课题的研究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正在开展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支持。
《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是遵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原则要求,结合浙江区域特点,在总结分析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该技术导则结合浙江省实际,对方案编制的基本规定、项目基础资料、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界定、防治目标确定、防治措施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该强化的作了强化、该明确的进行了明确、该简化的作了简化。如在规程中,对水土流失预测,结合浙江省已开展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已有监测成果,对各类型、各区域、各地块的扰动后侵蚀模数取值给出参考值;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典型设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块、不同措施类型分别做出具体设计要求;对独立费用计算,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做出详细规定;对后续设计给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等。
《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分类验收规定》遵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浙江省区域特点和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验,提出了适合浙江实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分类管理制度,对部分较简单、不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项目提出了简化操作方法、验收报告编制要求、验收程序等。
两项目验收组听取了项目组的情况汇报,经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后认为:项目成果研究内容紧密结合浙江实际,技术路线和方法正确,取得的成果具有实用性,全面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内容,符合合同任务要求,同意通过合同验收。
该两项课题成果通过合同验收后,将根据验收会上专家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并报批后试行。二项课题的研究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也为正在开展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