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审查会在京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12月26~27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2010-2020)》技术审查会议。会议由水规总院陈伟副院长主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张新玉副司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主要内容的汇报,随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质询。与会专家代表认为开展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对于治理老区水土流失、改善老区生态环境、改变老区落后面貌等是十分必要的。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总体思路、规划目标、主要任务,论证了规划范围的选取,提出了下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历来重视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自1983年起,国务院批准水利部、财政部共同实施以革命老区为主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原“八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取得了一批治理成果,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衷心拥护。但由于项目实施范围有限,投入不足,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革命老区的落后面貌,与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为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10名院士根据全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科学考察的成果,联名向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呈送了《关于加大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的建议》。国务院领导明确要求先行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该规划是在正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基础上,从水土流失面积与程度、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主要是贫困状况)、治理的急迫性、国家已安排相关水土保持项目情况、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延续性等角度,确定了工程的实施范围由12个省(区、市)的106个县扩至19个省(区、市)的485个县。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革命老区分布在28个省(区、市)的1389个县。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北京林业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项目涉及的江西等19个省(区、市)和规划编制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