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宁夏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呈现监督加强 效果突出新特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各级水利部门本着“北监督、中修复、南治理、局部保护”分区防治思路,把监督管理作为第一要务放到突出位置着力来抓,通过大胆探索、积极努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呈现出执法规范、监督加强,服务到位,效果突出的良好局面。
    一是基本健全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推进了依法防治进程。从国家的《水土保持法》到自治区的《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再到各市县的相关办法、规定,全区自上而下形成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法规保障体系。全区监督管理机构达到24个,监督执法人员近200人,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区、多级次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自2000年以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300多次,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256起,有力推进了全区水土保持事业的依法防治进程。
    二是逐步提高的预防监督意识促进了水土流失防治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根本性转变。在全区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努力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验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监测制度、补偿费制度等制度不仅稳步落实,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成为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进入了政府行政许可窗口,使“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了真正体现。
    三是深入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持续恶化的趋势。全区上下狠抓“三同时”制度落实,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011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379个,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2769平方公里,设计拦蓄弃土弃渣9693万吨,核准水土保持投资36亿元,征收补偿费4700万元。涌现出了银古高速公路、宁东供水工程、马莲台电厂、枣泉煤矿等一批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由生产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预防和治理。
 
    宁夏水利厅水保局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