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稳步推进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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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水利部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5个,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331.9亿元,涉及防治责任范围2391.6平方公里,减少水土流失量5286.4万吨。机场、铁路更新改造以及码头、港口等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工作逐渐规范。
为顺应国家简政放权和要求政府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精神,对国家立项审批权限下放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限全面同步下放,杜绝出现“取消下放审批不同步”的现象。与此同时,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流程,进一步提高方案审批时效。在发改委召开的铁路、公路及水电等前期工作会议上,得到国家发改委、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一致肯定和感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援疆、援藏会议精神,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新疆、西藏的29个项目加快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缩短了所涉项目前期工作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