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成功举办两期《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学习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提高江西省全省各级水土保持人员业务素质,增强生产建设项目法人水土保持法律意识,提高新水土保持法普法效果,确保新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贯彻实行,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举办了两期《实施办法》学习培训班。培训人员为各设区市水利(水务、水保)局分管领导、水保科长、技术骨干和水保监督执法支队长,各县水利(水务、水保)局分管领导、股长和监督执法大队长以及2012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评审的项目法人代表共计300余人。
江西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此次学习班,做到了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聘请了三位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处级领导授课。讲课内容包括《实施办法》的修订过程、主要内容解读、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以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应把握的几个方面等。
通过培训,学员们加深了对《实施办法》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水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水平。在培训班结束时,江西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对培训学员们提出了期望与要求。学员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学好和用好新的江西省《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做好本职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共同努力,为江西省水土保持事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江西省水利厅水保处 黄成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