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导 确保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5月14日-17日,由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相关领导、项目负责及监理人员一行4人,赴环青海湖四县(共和、天峻、海晏、刚察)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中,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5.67亿元,覆盖整个青海湖流域。规划实施期为10年,旨在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逐步保护和恢复流域内林草植被,遏制土地退化的趋势,增强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维护青海湖生态系统的稳定。
督导组一行就已建和正在建设的风蚀、水蚀监测点进行了逐一检查,在认真听取工程实施人员汇报的同时,也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向县级工程管理单位,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并督促项目进展较慢的实施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总体要求,克服征地难、管理难等问题,加快建设步伐,为及早收集青海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测总站 张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