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精心部署 强化措施 推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淤地坝安全运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与和谐。黄委对黄土高原地区的淤地坝安全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好水利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现场会议精神,近日,黄委研究提出了“黄委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现场会议精神的工作意见”,并上报水利部。
按照工作意见,黄委拟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
一是加快制度建设,制定颁发8项制度和办法,促进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制度化。主要包括《黄土高原淤地坝汛前检查工作制度》、《黄土高原淤地坝重大险情或灾情核查工作制度》、《淤地坝险情划分标准和险情信息报送制度》、《淤地坝防汛值班督导制度》、《淤地坝防汛预案及审批制度》、《黄土高原地区小流域坝系竣工验收考核评估办法》、《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数据库管理办法》和淤地坝降等、报废、销号的相关办法等。
二是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修订5项标准和规范,促进淤地坝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用规范化。包括:制定《淤地坝除险加固技术规范》、《淤地坝病险分类标准》,修订《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技术规范》、《水坠坝技术规范》,编制《淤地坝运行管理技术手册》。
三是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安全运用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展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淤地坝防汛值班督导检查、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省(区)落实和公示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并将名单报黄河防总办、报送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有关动态信息,举办淤地坝安全运用培训班,研究制定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制,定期编发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简报。
这些工作的开展,对促进各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安全运用和持续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具有重要作用。
黄委水保局 秦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