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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督查新建铁路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31日,由海委和天津市水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新建铁路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新建铁路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涉及天津市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河北省保定市,全长158公里,新建铁路至霸州段设计为仅运行客车,霸州至保定段以客车为主,兼顾直通货运,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
    督查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和听取建设单位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制订了专门的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水土保持方面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同时,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项目施工准备期,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具有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按规定向海委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二是项目建设地点、规模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利部审批;三是项目在施工中,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积极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护措施,尤其要做好临时措施防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土弃渣;四是项目取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选择指定的场地,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是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同时,督查组向建设单位宣传了新《水土保持法》重点内容。
    建设单位表示:通过督查,明确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程序、内容;同时表示,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争取将津保铁路建成一条高质、安全、生态的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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